关于申报2022年度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陈晖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大科研〔2021〕45号)的规定,现就2022年度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共三大类,包括青年教师团队项目、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及重点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青年教师团队项目

1.申报条件

主要支持40周岁(含)以下有潜力的在岗青年教师以研究团队的形式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开展研究。

要求以“四个面向”为指导,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方向进行设置、组团,团队要有明确的、关键的共同科学问题或技术问题。学院负责人为团队协调人,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团队方向下设一个或多个课题。

如团队下设多个课题,除团队协调人以外每个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为团队中40周岁(含)以下成员;团队和课题层面需分别提交申请书。

项目执行、经费执行及监管由团队协调人负责,具体报销审批可由团队负责人或由团队协调人委托课题负责人负责签字。

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历年来获得过青年教师培育项目和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获得过2018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的资助。同年度获得其他类别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入库。

2.研究期限

本类项目研究期限1年。

3.具体组织形式

目前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2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额度,学院先进行组织遴选和排序入库,待科研院确定202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额度后,由科研院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推荐入库项目排序、最终预算额度择优出库和公示、按程序报批。具体如下:

(1)科研院以各二级单位40周岁以下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数量占学校总数的比例为基础,结合各单位基本科研业务费执行进度等指标,测算各二级单位的入库预算控制数。(具体入库预算控制数另行通知)

(2)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助方案、按方案进行项目组织和遴选。如团队下设多个课题,各课题需排序报送并明确资助额度,拟入库项目需在本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且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推荐材料。

(3)科研院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查,择优立项,项目立项后由二级单位自行建档进行中后期管理工作,科研院以抽查方式进行检查。

4. 需提交材料

(1)推荐项目清单(如有多个课题,课题需排序)

(2)申请书(如有多个课题,团队及课题均需单独提交申请书)

  1. 组织过程文件(含说明文件、过程原始文件如专家意见/单位意见原件等)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科研院。

(二)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

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按培育目标包括科研领军人才培育项目和青年拔尖科研人才培育项目。

1.    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有竞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潜力,从事基础研究的申请人要求原则上有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在国外有主持同等层次项目的经历(业绩十分突出者可例外);从事应用研究的申请人要求既往有成果转化基础(申请人需为成功实施转化成果的完成人),或产出有重要决策影响力的决策研究成果。

(1)科研领军人才培育项目

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教师。理工医农科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要支持科研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以“四个面向”为指导,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人才的成长,培养有望进入世界学术前沿、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性研究进展的优秀学术带头人。既往获得过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支持者不予再次资助。

(2)青年拔尖科研人才培育项目

申请人应为我校具有高级职称、在编在岗的青年教师。理工医农科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要支持科研工作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学者以“四个面向”为指导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有望进入世界学术前沿、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取得重要研究进展的优秀学术骨干。既往获得过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支持者不予再次资助。

2.    研究期限、资助额度

(1)科研领军人才培育项目

本类项目研究期限3年,理工医农科资助经费为100万元/项(数理学科80万元/项),人文社科资助经费为50万元/项。

(2)青年拔尖科研人才培育项目

本类项目研究期限2年,理工医农科资助经费为50万元/项(数理学科40万元/项),人文社科资助经费为25万元/项。

3. 具体组织形式

本类别项目自由申报,学院形式审查后上报至科研院,科研院组织专家统一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库项目,后续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及排序确定出库项目。

4.需提交材料

(1)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一式七份)

(2)申报项目清单(一式一份)

理工医农科申请书中的“申请代码”请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代码表填写。

(三)重点项目

本年度重点项目支持颠覆性技术培育项目和临床医学研究项目(5010计划)(从附属医院申报)。

颠覆性技术培育项目

颠覆性技术是一种另辟蹊径的技术革新,具有重塑人类生活、工业生产、商业消费模式的革命性意义,面向应用,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

1. 申报条件

重点征集和培育可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产生重大突破,并能够带来产业升级换代或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颠覆性技术。培育领域包括能源、交通、信息、制造、材料、空间技术、农业、资源环境与海洋、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社会事业与公共安全、其他。优先支持具有鲜明学科交叉特征,已有明确应用场景的技术。研究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

项目申请人需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的在编在岗教师,理工农医科,优先支持与大型国企或龙头企业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曾成功转让专利技术,且具有承担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经验的中青年人才。曾获校内关键核心技术专项培育的项目负责人,不再重复支持。

2. 考核指标

(1)相关技术需向科技部提交《颠覆性技术研发方向建议》,并需积极推进技术建议被科技部采纳。

(2)培育项目执行期内,项目申请人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省部等科技计划或横向重点重大项目,或与企事业联合新建研发平台。

(3)项目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提出的培育技术指标。

3. 研究期限

本类项目研究期限2年,资助经费30万元/项。

4. 具体组织形式

本类项目自由申报,学院形式审查后上报至科学研究院,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库项目,后续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及排序确定出库项目。

5. 需提交材料

(1)《中山大学颠覆性技术培育项目申请书》及附件五项代表作佐证材料,合并装订,纸质版一式七份,项目申请人签字,二级单位签字盖章。

(2)科技部《颠覆性技术研发方向建议征集信息表》,一式一份,单独装订,无需签字盖章。

(3)培育项目申报清单,二级单位盖章。

(4)上述3项材料的电子版。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获得1项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青年教师团队项目课题负责人计入限项范围)。

(三)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两个项目(包含在研和申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不予受理

1.申请人有违反师德师风、学术不端行为和近3年内有行政处罚记录或在处分有效期内;

2.目前有牵头负责的、在研学校支持的各类科研培育项目,如各类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三大建设培育项目等;

3.已获得2018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的负责人;

4.申请内容与已获得各类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重复;

5.近3-5年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所承担科研项目的,或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销/终止的(包括学校各类资金既往支持项目);

6.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已获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如有隐瞒,将取消申请资格;

7.违背科研伦理(涉及伦理申报期应有伦理批件)、生物安全、信息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干细胞临床研究、新一代人工智能等管理要求和其他法律法规的项目(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干细胞临床研究等项目开展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五)立项项目按年度下拨经费,通过年度考核次年滚动支持;如未通过年度考核,项目将被终止,停拨剩余经费。年度拨付经费须按计划使用。当年拨付经费当年使用完毕,年度结余经费学校将于9月20日前收回学校统筹且不再返还。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同时填报的方式,缺少任一方式的项目材料视为无效。

(1)申请人填报申请书:各申请人仔细阅读附件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附件2《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认真填写申请书。(各类别申请书模板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见)

四、时间节点

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重点项目(颠覆性技术培育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请按要求于2021年12月3日前报送科研工作室(办公楼前座210),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联系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