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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陈穗君
发布日期:2021-12-29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中山大学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已经中山大学2021年第35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大学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中山大学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