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212〕22号)(附件1)的要求,2023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已开始,课题采取限额申报,我院限推荐申报1项,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从事中医药研究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
2.项目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承担1项项目,承担中医药局在研科研项目2项及近3年应结题而未提交结题材料被中止研究的人员不允许申报。申报人应如实认真填报,依时提交,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项目申报人3年内申报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的资格。
二、查新及伦理审查要求
1.申报项目不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自行决定是否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2.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1号令)要求,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进行伦理审查,通过伦理审查的方可推荐。
三、网上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帐号及管理:使用广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zyky.gdmde.net/)。
2.网上申报材料: 申报人登录管理系统,下载申请书,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后,登录系统上传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3.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起止时间统一为:2023年1月1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申请经费按1万/项填报。
四、时间节点
1.有意申报请于5月7日上午12时前申报意向反馈至联系邮箱,逾期不受理。
2.通过学院推荐的申报人请于5月9日反馈申报内容是否涉及伦理,并做好伦理审查相关工作。
2、请申报人提前联系科研秘书办理申报账号,并于5月16日前提交网上填报。
3、请申报人于5月27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请书(双面打印,普通装订,水印清晰)+《形式审查表》(有项目名称、打勾、盖章,钉在申请书最后一页)交到南校中山楼301办公室,由科研院统一盖章报送到广东省中医药局。
联系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