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单位),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有关通知(粤科函智字〔2022〕904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组织申报 2022 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包括“海外名师”项目、“粤澳青年人才双向交流”两个项目,具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1。
二、申报方式
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系统为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应认真组织申报,据实填写,不得虚列虚报。
(二)本次申报项目均为引智项目(非科研项目), 项目实施、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均按照国科发专〔2021〕49号文管理。
(三)各申报单位汇总材料并初审,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将各项目申报材料(含申报书及附件)按照“二级单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申报人”格式命名,连同本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2),于 2022年7月20日17点前通过OA 提交至我处,同时申报系统上提交至“推荐单位审核”状态;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 2022年7月23日17点前提交至中山楼413,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它说明
附属医院人员申报,“申报单位”及“申报人所在单位”请统一填写医院名称;学校各院系及科研机构的人员申报,“申报单位”及“申报人所在单位”请填写“中山大学”及所在院系(机构)名称。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 年 6 月 30 日
(联系人:刘英杰,联系电话:020-84111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