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陈晖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科技厅根据广东省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有关要求启动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见附件1),具体的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采取网上预申报的形式,通过预申报评审的项目,再组织正式填写申报书。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   (系统将于9月29日开放填报)。已有账号可继续使用,如忘记密码可联系科研秘书发送密码重置邮件,需创建账号请将姓名、手机号码、中大邮箱发至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预申报环节主要报送项目选题,包括科学问题陈述、主要研究内容、创新点、研究基础等内容,材料要求如下:

  (一)科学问题陈述。围绕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立足11个重点领域及主要研究方向,进一步凝练亟待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中的重大科学问题,提出明确的预期目标,内容不超过1000字。

  (二)主要研究内容。围绕重大科学问题的内涵和难点,阐述项目研究的思路、方法和重点,内容不超过1000字。

  (三)创新点。分析与国内外先进研究水平的对标情况,重点阐述项目前沿创新点,内容不超过1000字。

  (四)研究基础。围绕预期目标,重点阐述牵头申报单位的科研基础、团队基础、科研设施基础等,内容不超过1000字。

二、项目类别项目分为“旗舰”、“基石”两类,“旗舰”项目拟支持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1000~2000万元,按实际需求申请预算;“基石”项目拟支持2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为5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均为5年,资金分批次拨付。

   1.“旗舰”项目:支持领军科学家集中和整合优势科研资源,有组织的开展原创研究,力争产出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重大原创成果。

2.“基石”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在已有较好基础的前沿方向进一步开展系统性研究,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推动若干重要领域取得突破。

三、申报方向: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原创导向,坚持需求牵引,重点支持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前沿基础新材料、新一代通信网络、未来计算、先进制造、合成生物学、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绿色低碳能源、资源与环境、现代种业、数理与前沿交叉11个领域。申报人可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预申报书填报页面查看各领域具体的资助研究方向(可参照《广东省省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见附件2)。

四、申报事项

1.“旗舰”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是本领域内有较深学术造诣和影响力,且仍活跃在科研一线的领军科学家;具有较强的宏观把握能力和大兵团作战组织能力;项目负责人应有主持国家基础研究重大、重点项目或国外、港澳地区同级别以上基础研究项目经验;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60周岁[196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65周岁[195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基石”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是本领域内具有持续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优秀学术带头人,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已形成较稳定的研究团队,在相关基础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项目负责人应是我校全职聘用人员,核心成员不超过15人,以中青年科学家为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数不低于80%,牵头申报单位的全职核心成员比例应不低于1/3,杜绝出现不实质参与科研活动的知名科学家挂名的情况。“旗舰”、“基石”的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不能重复。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进行申报(以下所列“在研”项目指本次申报开始日前,项目验收申请书未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

(1)项目负责人有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负责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合计达3项(含)以上(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3)项目负责人有以下任意1项(含)以上在研主持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项目获省财政支持总额度500万元及以上)、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团队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省市联合基金粤港澳团队项目、NSFC—广东联合基金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集成项目;

(4)项目负责人已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卓越青年团队项目;

(5)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6)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如在以往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在“预申报书—研究基础”中简明阐述二者的异同及发展关系);

(7)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有违背科研伦理道德及科研诚信的行为。

5.牵头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应有良好合作基础,在预申报时附上合作研究协议(模板见附件3),明确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并将协议上传至“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预申报阶段可不提供签章,待进入正式申报时需签章完整并与预申报文稿一致),数量合计不超过3家。鼓励联合港澳、国外一流团队共同申报(国外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的电子扫描件,模板在系统“附件清单”中下载)。鼓励已处于行业技术前沿的科技领军企业为解决发展的技术瓶颈提出需求、投入资金,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项目。我校主持申报的项目需要提供科研项目申报合作企业关联关系审核表(见附件4),学院审核盖章交科研院;

6. 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企业参与申报,须有自筹经费投入。

五、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0月7日:由于此专项限项,我院“旗舰”和“基石”各限报1项,并且不能同一个方向,有意申报的申请人请填写申报意向清单于10月7日前发至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同时准备预申报材料,如超项另通知院内遴选。

10月12日上午;请将预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交至科研工作室(办公楼前座210),报送科学研究院进行校内遴选。

10月15日:科学研究院完成遴选,通知遴选结果。

10月16日-10月22日:学校进行审查,请申报人注意系数申报状态,如有退回及时修改提交。

10月24日:所有申报书在系统完成最终提交,科技厅申报系统于10月25日关闭,逾期项目不能申报。

 

联系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电话:020-87330567/020-87331003

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