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点专项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广东省科技厅现启动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点专项申报工作(附件2),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原有账号可继续使用,如忘记密码可通过学院科研秘书发送密码重置邮件,需创建账号请将姓名、手机号码、中大邮箱发至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二、申报事项:
1.资助额度及指南要求请见专题指南(附件1)。
2.项目牵头单位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含)。
3.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4.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仍可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项目申报)。
5.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自筹经费主要由参与申报的企业出资)。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
6.技术就绪度与先进性评估。本专项主要支持技术就绪度2-5级的项目,项目完成时技术就绪度一般应达到6~9级,原则上项目完成后技术就绪度应有3级以上提高,项目应在可行性报告中按照要求(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提供可行性报告提纲)对此进行阐述(指引见附件3)。
7.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重大专项项目研究成果应为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请各项目按照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的有关要求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出本项目研发内容的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并在可行性报告中按照要求(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提供可行性报告提纲)对此进行阐述,勿简单以专利数量、论文数量作为项目目标(指引见附件4)。
8.如有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5),协议请先电子版发联系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到科学研究院纵向处中山楼301房盖合同章,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我校主持申报的项目签署合作协议盖章时需要提供科研项目申报合作企业关联关系审核表(见附件6),学院审核盖章,办理协议盖章时交科研院。
9.每个项目必须附件上传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承诺函共2份模板请见(附件7);其中一份学院审核盖章交科研院留存。
10.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11.经费预算请严格按(附件8)执行。
三、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9月28日-10月10日,由于此专项限项,请有意主持或参与申报的老师报意向清单发至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
10月1日-10月14日,学校进行项目整合、遴选,告知遴选结果。
10月15日-10月26日,主持或参与申报有合作单位的办理合作协议签订,并完成提交填报。
10月27日-10月28日12:00,学院完成审核提交至“等待推荐单位财务审核”状态,超过时间申报网将全部自动关闭。
10月28日-11月2日,学校进行审查,请申报人随时关注系统申报状态,如有退回即可修改提交,所有申报项目于11月2日12:00前提交,下午17:00申报网将全部自动关闭。
联系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电话:020-87330567/020-87331003
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