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港澳科技成果来粤产业化专题、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的通知

发布人:陈晖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深化粤港澳协同创新,广东省科技厅启动2023年度港澳科技成果来粤产业化专题、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工作(附件1)。广东省科技厅通知中主要分为三个专题:港澳科技成果来粤产业化专题、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其中港澳科技成果来粤产业化专题由企业牵头申报,高校可以参与申报;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专题由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申报,另行通知;本通知主要针对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指南见附件3),具体如下:

一、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原有账号可直接使用申报,忘记密码可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发送密码重置邮件,需要创建账号请将姓名、中大邮箱、手机号码发至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创建。

二、申报事项:

1.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验收结题或有省级粤港澳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验收结题;

(2)项目负责人2022年(自然年)提交的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2项)以上;

(3)项目负责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验收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申报书需要提供附件材料清单(请见附件2)。

3.合作协议签订需通过合同管理系统(https://contract.sysu.edu.cn/)办理,办理时请在支撑资料中提交签字盖章的“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关联关系审核表”扫描件(模板请见附件4-5)。协议办理流程需预留15个工作日以上,请申请人安排好时间,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合作协议模板在申报系统下载)。合同系统审核通过后到科学研究院纵向处中山楼301房盖合同章,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4.每个项目必须附件上传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承诺函共2份(模板在申报系统下载),其中一份学院审核盖章交科研院留存。

         5.企业作为参与单位申报本专题,须提供自筹经费。企业自筹经费总额不低于本专题项目财政资助金额。

6.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7.经费预算请严格按(附件6)执行。

三、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9月29日-10月26日,项目申报时间,合作协议学校盖章。请申报项目与10月26日完成系统提交。

10月26日-10月28日12:00,学院完成审核并提交到等待推荐单位财务审核状态。

10月28日-11月4日,学校进行审查,期间请申报人随时关注系统状态,如有退回即刻修改提交。11月4日12:00前所有项目完成网上提交,17:00申报网将自动关闭。

 

联系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电话:020-87330567/020-87331003

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2年9月30日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