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陈素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根据学校启动2022年教职工考核工作,请各单位结合“严格考核、做实考核”的要求,组织开展本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

一、考核范围

    我校2022年12月31日前(包括12月31日)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和合同聘用人员。其中:

(一)本年度内校内调动的人员,原则上在新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新单位以适当方式听取原单位意见。待聘期内重新应聘到校内其他岗位的人员,由现用人单位负责考核。

(二)到校外单位援派、挂职或驻村扶贫人员,由本年度工作半年以上的地方或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接收单位意见。

借调至校内外单位、外派至校外单位的人员,由所在二级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方式听取借调、外派单位意见。

(三)2022年退休的人员,参加考核并评定考核等次。

(四)经学校同意,批准休产假及出国(境)进修、工作的人员,尚在批准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认定为合格。

经学校同意批准请病、事假,尚在批准期内的,参加年度考核,但本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确定等次。

(五)现聘专职科研系列人员和博士后,以及语言类外籍教员,根据相应规定另行组织考核,不列入本次年度考核范围。

(六)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考核,由单位代填写并打印个人年度考核表,注明不考核原因,并汇总至考核结果汇总表中。第1类人员要由单位填写表现评语:

1.待聘期内未上岗人员;

2.离岗退养人员;

3.其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

二、考核时间

2022年度考核的时间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

(一)2022年退休人员,考核时间段为2022年1月1日至其在岗的最后一个月。

(二)2022年入职人员,考核时间段为入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其中:教师的考核,主要评价师德师风和思想政治素质、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社会服务等方面。非教师人员的考核,主要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投入、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

四、考核等次及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基本标准详见各类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写并提交年度考核表

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4日,个人登录系统填写并提交年度考核表。系统操作手册可查看附件或从系统的“年度考核”模块中获取。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地址:https://hrs.sysu.edu.cn。

(二)单位考评

    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应采取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组织考评等形式,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位优秀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实际考核人数包括事业编制人员、与中大签订合同的合同聘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

(三)各单位于1月9日前考核结果报学院审定,学院将最终结果公示挂网。

(四)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奖惩及续订合同的重要依据。

(五)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单位应对其进行培训或转岗。经过培训或转岗后考核仍不合格者,应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按规定各单位优秀比例须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其中,由学校统一考核的院系行政副职优秀人数占单位指标并计入单位考核基数,其他中层领导人员的优秀人数不占单位优秀指标且不计入单位考核基数。

(二)在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填写工作总结时,禁止存储、处理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根据《中山大学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密人员在撰写述职报告、填写年度考核表时,应明确包括遵守保密纪律、参与保密教育培训考核情况等相关内容。

(三)根据《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的规定,教职工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受处分当年,因与职务行为有关错误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其他错误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年度考核结果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第五、六、七条的规定,教职工受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应参加年度考核但不评定等次。结案后,不受处分的,按有关规定补定等次。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受到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人员,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参评各类先进的资格。处分解除后,考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四)个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学校有关复核和申诉规定向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申请复核。申请复核需提交书面申请书,人力资源管理处在接到书面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处将说明理由;决定受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处将在接到书面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维持、撤销或者变更的复核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七、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通知所有事业编制及合同聘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于1月9日网上提交年度考核表并组织内部考核,请于2022年1月12日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交系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交到人事工作室(办公楼前座308)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 zsyrs@mail.sysu.edu.cn

2.从今年年度考核起,学校增加党支部政治把关意见环节。为高效完成数据导入工作,请各党支部书记将支部每位需要考核教职工意见统一填写至导入模板,完成后发送至zsyrs@mail.sysu.edu.cn。无须提交纸质版。

注意事项:工作总结要求含标点、空格等字符不超过 800 字,请单位提醒教职工填写年度考核表时避免不必要的换行、空行,以免双面打印的考核表超过一页 A4 纸,手写的内容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色墨水钢笔书写。

 

 

                                                                              中山医学院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