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广东省科协正在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项设置个人奖和团队奖。
(二)评选条件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作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被提名人选。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评选条件,团队结构稳定、合理,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获得者不作为被提名团队负责人。
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
2.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推荐名额
我院可向学校推荐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各1名,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团队1个。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校内遴选,择优向省科协、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推荐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候选人2名、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2名,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团队2个。省科协、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等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提名。
四、提名工作要求
(一)每位被提名人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负责人)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请明确区分“个人、团队和单位在科技成果产出中的贡献”。鼓励相关候选人以临床案例库、中医药案例库或科研仪器案例库等作为科技成果代表作。
(三)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以及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关注企业一线女性科技工作者。提名表中所列成果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四)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
(五)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六)提名单位和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不实或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如候选人或团队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或团队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七)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如专家提名的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或候选团队办理。
(八)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九)候选人获奖后,提名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科协组织的国情研修、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五、推荐工作安排
因学校推荐名额有限,要求先报送拟推荐人选的电子版材料,学校组织校内遴选后通知拟推荐的候选人提交全套材料。
(一)工作时间安排
1月26日前,请将申报意向反馈至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逾期不受理,根据意向情况确定学院推荐候选人、候选团队。
1月31日前,通过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候选团队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 zsyky@mail.sysu.edu.cn ,统一报送学院进行遴选。
2月6日前,校内遴选确定学校的拟推荐候选人、候选团队,学校的拟推荐候选人按本通知的“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准备全套材料。
2月10日前,组织完成拟推荐人选的学校审批工作,完成拟推荐人选的全套材料收集与审核。
2月12日前,向省科协报送候选人、候选团队材料。
请按以上时间节点开展推荐工作,逾时不候。
(二)材料报送要求
校内遴选仅提供电子版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的申报人请填报《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申报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的申报团队请填报《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提名表》,申报未来女科学计划的申报人请填报《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表》,须同时提交WORD版及PDF版文件,提名渠道填写提名单位名称。
(2)《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简况表》EXCEL文件。
(3)联系科研秘书审核提名表,并出具出学院推荐函。
(4)联系学院党组织出具候选人政治审查意见,须提交加盖党委组织公章版PDF文件。
(三)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材料
(1)《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7份,2份原件,5份复印件,提名渠道填写提名单位名称。
(2)附件材料2套,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围绕重要科技奖项、重大科研项目、代表性论文和著作、重要发明专利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保密审查证明一式2份。
(4)《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4份。校本部候选人由学校出具,候选人提交WORD文档版本。
(5)学院推荐函1份。
(6)学院党组织出具的候选人政治审查意见一式1份。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候选团队材料
(1)《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提名表》7份,2份原件,5份复印件,提名渠道填写提名单位名称。
(2)附件材料2套,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围绕重要科技奖项、重大科研项目、代表性论文和著作、重要发明专利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保密审查证明一式2份。
(4)《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4份。校本部候选人由学校出具,候选人提交WORD文档版本。
(5)学院推荐函1份。
(6)学院党组织出具的候选人政治审查意见一式1份。
3.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材料
(1)《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表》7份,2份原件,5份复印件,提名渠道填写提名单位名称。
(2)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在站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3)附件材料2套,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围绕重要科技奖项、重大科研项目、代表性论文和著作、重要发明专利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保密审查证明一式2份。
(5)学院推荐函1份。
(6)学院党组织出具的候选人政治审查意见一式1份。
(四)候选人网络填报要求
省科协于2023年2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候选人、候选团队名单后,再组织候选人注册“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在线填写提名表和有关附件材料等,凭“推荐码”提交至提名渠道。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电话:020-87330567/020-87331003
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附件:《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