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学年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冯正巩

 

各相关研究生、导师: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大研院〔2021〕82号)文件要求,研究生开题报告安排在第二学年秋季学期进行,其中直博生在第三学年秋季学期、硕博连读生在博士入学后第一学年秋季学期进行现将2023学年秋季开题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题时间: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至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17:30,延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开题对象:2022级全体研究生(不含2022级直博生)、2021级直博生、2023级硕博连读生;既往没有完成开题的研究生。如开题资格没有开通,请致电020-87331459或到医学2号楼719B研究生教育工作室咨询。

三、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工作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 6 个月,不能合并进行。

四、导师要按照本学科研究生培养规律,对研究生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等工作在研究生培养方案中作出合理设计、统筹安排,及早为研究生确定学位论文题目,使研究生尽快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五、开题报告要求:研究生开题报告由导师组织,以公开答辩形式进行,由至少3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答辩专家小组,负责审核研究生开题报告,研究生导师可作为答辩专家小组成员。答辩专家小组就研究生论文选题意义、相关文献掌握程度、研究方法先进性以及论文总体设计科学性给出意见和建议,对开题报告是否通过作出结论。

六、研究生开题报告未获通过,可在第一次开题3个月后,12个月内重新开题一次,其中期考核时间相应顺延。

七、平台操作流程:详见《研究生开题操作手册》(附件1)、《研究生开题导师操作手册》(附件2)。

八、其他: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重要环节,研究生在进行中期考核前,应首先完成开题报告,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开题,请在平台申请开题延期,否则将影响中期考核,不能如期毕业。

 

 

                                    中山医学院

                                         2023年9月19日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20-87331459,地址:医学2号楼719B研究生教育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