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研间接费用绩效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陈晖

各位老师:

2023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间接费用绩效发放工作将启动,本次绩效发放范围为2017年后(含2017)立项、执行期满一年以上且到账间接费用下拨在学院间接费用号的科技计划项目。本着“重贡献、重实效”的分配原则,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依据项目合同书(任务书)、经费预算、项目实际到账间接费用、项目研究进展报告或项目验收结题情况等,对项目实际研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流程予以发放。

科研间接费用绩效主要用于对项目实施做出实际贡献人员的绩效支出,以及科研活动中不能在直接经费中支出的费用可在该项目间接经费比例范围内予以报销。间接绩效发放对象为对项目执行做出实际贡献的人员(一般应为项目组成员和实际参与人员,学生除外),项目负责人的绩效支出原则上占项目负责人统筹部分的40-80%(只有一位科技人员承担的项目除外)。

发放规则:项目执行一年后根据进展情况开始发放绩效,项目中期检查前绩效支出不能超过50%,项目结题前绩效支出不能超过80%。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暂停发放绩效支出;因项目合同任务未完成而导致项目不能结题或者项目终止等情况者,剩余的绩效不予发放。

符合发放条件的项目负责人请将纸质材料《中山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绩效发放申请表》(见附件)一份,附件一份,于2023年11月15日前交至科研工作室。附件说明:

  1. 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
  2. 项目合同成员页。申请表中发放方案的发放对象必须为项目组成员(非学生),请附上项目合同成员页。
  3. 发放对象非项目成员须附上用该项目基金号发表的成果。

 

有疑问请随时联系:陈晖,020-87330567,科研2号楼719B。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