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系、教室、所、中心: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进一步强化粤港澳大湾区产学研创新协同,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省科技厅现启动2024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工作(附件5).具体的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请将姓名、中大邮箱、手机号码发至联系邮件创建账号:chenh96@mail.sysu.edu.cn ,原已获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可以继续使用,如忘记密码可联系科研秘书发送密码重置邮件。
二、申报事项:
1.资助额度及指南要求请见专题指南(附件1-2),并按具体要求提供自筹经费。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未完成结题的。
(2)项目负责人2023年(自然年)提交的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2项)以上的。
(3)同一项目已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厅其他业务专题或此前已在省科技厅立项的。
(4)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除外)不能申报新项目。
(5)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申报书需要提供附件材料清单(请见附件3)。
4.合作协议签订需通过合同管理系统(https://contract.sysu.edu.cn/)办理,办理时请在支撑资料中提交签字盖章的“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关联关系审核表”扫描件(模板请见附件6-7)及申报书初稿。协议办理流程需预留15个工作日以上,请申请人安排好时间,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合作协议模板在申报系统下载)。合同系统审核通过后到科学研究院中山楼102房盖章,各附属医院自行审核合同无须上合同系统,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5.每个项目必须附件上传材料真实性承诺函,请打印两份(模板在申报系统下载),一份学院盖章,交科研院(南校中山楼102)留底,一到份到科研院办理学校公章。
6.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7.经费预算请严格按(附件7)执行。
三、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2023年11月13日-2024年1月12日:申报项目时间,合作协议学校盖章,负责人请于1月10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学院将于 1月12日12:00前提交到等待推荐单位财务审核状态。
2024年1月13日-2024年1月19日12:00时:学校进行审查,有退回修改请及时修改提交,1月19日12:00前全校完成推荐工作,下午17:00申报系统自动关网。
联系人:陈晖
联系电话:020-87330567
附件:1.2024年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
2.2024年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
3.香港公营科研机构或研发中心清单
4.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6.中山大学关联关系审核表
7.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
8.省科技计划经费预算说明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