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学研究院关于发布2026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学系、教研室、中心、所: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进一步强化粤港澳大湾区产学研创新协同,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省科技厅现启动2026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工作(附件4)。具体如下:
一、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与本学院(医院、直属系)科研秘书联系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已获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可以继续使用,如忘记密码联系科研秘书或医院科研科进行重置就可登陆申报。
二、申报事项:
1.资助额度及指南要求请见专题指南(附件1),并按具体要求提供自筹经费;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实施,双方同步发布指南组织申报,经联合评审,对双方同时支持立项的项目,由双方分别资助各方创新主体;
2.双方牵头申报单位中必须至少有一方为企业。粤澳双方合作伙伴提交的项目申报书中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双方牵头申报单位、双方项目负责人和实施周期等信息必须一致;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未完成结题的或有省级粤港澳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2026年提交的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2项)以上的;项目负责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除外)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4.申报书需要提供附件材料清单(请见附件2、3);
5.合作协议签订需通过中山大学合同管理系统(https://contract.sysu.edu.cn/)办理,办理时请在支撑资料中提交签字盖章的“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关联关系审核表”扫描件(模板请见附件5、6)及申报书初稿。协议办理流程需预留5个工作日以上,请申请人安排好时间,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合作协议模板在申报系统下载)。合同系统审核通过后到科学研究院中山楼102房盖章,协议不能在扫描件上盖章。各附属医院自行审核合同无须上合同系统,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6.每个项目必须附件上传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在申报系统下载),中山楼102房办理盖章;
7.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8.经费预算请严格按(附件7)执行。
三、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 2025年12月1日-2026年1月16日12:00 | 项目申报时间,合作协议学校盖章。科研秘书审核推荐时间,各项目于1月16日12:00全部提交到等待推荐单位财务审核状态; |
| 1月17日-1月23日12:00 | 学校进行审查,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老师,请老师在此时间进行修改,并于1月23日中午12:00前网上全部提交,下午17:00申报网将自动关闭。 |
四、相关联系人:
科研院产学研处 胡菁84113181;邮箱:kjcgxkb@mail.sysu.edu.cn
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 84111020
附件:
1.2026年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
2.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3.常见申报问题
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5.中山大学关联关系审核表
6.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
7.省科技计划经费预算说明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5年12月1日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20-87331003,邮箱:hejf@mail.sys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