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十三五”第一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国家基金委日前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十三五”第一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现将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得作为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进行申请。
(二)申请要求:
1. 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要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不受理针对某个项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个课题的申请。
3.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重大项目课题。重大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
4.每个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重大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个(部分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和合作研究单位数量有具体要求,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二、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申请重大项目。
三、上报时间:
1、2016年8月12日下午17:00前:请有意申报者将申报意愿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以便办理学校公函呈批手续。因申请人未提前告知申报意愿,导致最终无法按时出具学校公函的,不予受理其申请。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国家基金委日前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十三五”第一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现将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得作为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进行申请。
(二)申请要求:
1. 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要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不受理针对某个项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个课题的申请。
3.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重大项目课题。重大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
4.每个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重大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个(部分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和合作研究单位数量有具体要求,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二、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申请重大项目。
三、上报时间:
1、2016年8月12日下午17:00前:请有意申报者将申报意愿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以便办理学校公函呈批手续。因申请人未提前告知申报意愿,导致最终无法按时出具学校公函的,不予受理其申请。
2、2016年8月22日下午17:00前:请完成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内提交工作,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原件),签字后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e-mail :fanlx@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十三五”第一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6年7月11日
2、2016年8月22日下午17:00前:请完成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内提交工作,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原件),签字后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e-mail :fanlx@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十三五”第一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6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