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暂行办法》,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将于2016年4月25日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人选)的要求:

     推荐项目(人选)应符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暂行办法》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自然科学类项目:
   推荐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的成果,要求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成果仅限在国内立项,其中代表性论文、论著的公开发表时间应为2年以上(即2014年5月31日前发表)。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论著的作者。


2、技术发明类项目:
   推荐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成果,要求提交已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且成果的整体应用推广时间在2年以上(即2014年5月31日前已应用)。前3位完成人都必须是本项目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之一(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少于3人时除外)。


3、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
   推荐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及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的成果,要求提交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或授权的知识产权,成果的整体应用推广时间在2年以上(即2014年5月31日前已应用)。对涉及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压力容器、“三废”排放、动物实验等),且获得批准时间达到2年以上,即2014年5月31日前已获得审批。土木建筑工程类项目要提交2014年5月31日前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突出贡献奖人选:
    推荐在我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广东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推荐的候选人工作单位应是广东省内所属机构。


5、推荐项目所用成果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若所用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即发明专利的发明人、论文专著的作者)未被列为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征求其同意且签署《承诺函》。若代表性论文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专著的主编和副主编未列为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应由其本人出具《知情同意报奖证明》。


6、推荐项目必须已进行科技成果登记,且在推荐书中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7、本年度每人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含突出贡献奖)的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励评审。


8、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计划支持的项目,应当提供验收或结题报告。 


二、推荐要求:

   申报人请登录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站(http://pro.gdstc.gov.cn),按照《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附件1)的要求填写。推荐书填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点、发明点或者创新点内容。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实行网上申报,在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站在线填写推荐书主件,附件需以JPG格式图片格式(单页)或PDF文件(多页)直接从网上提交。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资格: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负责人将项目简介(100字左右,包括完成单位及人员排名)与项目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 ,以便审核资格并及时配置系统登录账号与密码。


2、网上填报要求:
   请申报人在获得系统登录账号与密码后,直接登录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站,选择“业务申报”中的相应栏目填写推荐书,并在指定位置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系统填写字体不小于小四号,宋体。请按规定字数、页数填写,以免系统无法显示,影响评审结果。请注意 “推荐单位”选择“广东省卫计委”。

(1) 自然科学类项目:应突出其发现所具有的重大科学价值,以及被自然科学界公认的程度,提供主要论著的他引(不含自引)情况证明。

(2)技术发明类项目:应突出其发明的创造性和先进性,详细注明授权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类别、国别、授权号等。

(3)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应突出其技术的创新程度、对提高行业竞争力、制定技术标准、推动全行业技术进步、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意义。

(4)突出贡献奖:要求突出候选人的学术成就和重大贡献,突出候选人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突出候选人对推动我省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

   附件主要指知识产权证明、应用单位证明、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如《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含专家函审意见、查新咨询报告、引文检索证明、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代表性论文、其他证明(如实验动物合格证与动物实验条件合格证等。  


3、材料报送要求:

(1)装订要求:书面推荐材料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经推荐单位在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附件应清晰,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但《推广应用证明》、《知情同意报奖证明》必须提供原件,且《推广应用证明》须有应用单位法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

(2)报送要求:报送材料包括书面推荐材料2套,其中一套在首页标注“原件”。原件是指完成人签名、单位盖章页均应是原件,为此次报奖专附的证明必需是原件,其它附件尽量提供原件。


三、时间安排:

1、2016年4月21日下午17:00前
(1)根据附件“如何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附件2)尽快在教育部或广东省完成成果登记,并将成果登记材料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
(2)将项目简介(100字左右,包括完成单位及人员排名)与项目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以便审核资格并及时配置系统登录账号与密码。

2、2016年5月9日下午17:00前:系统提交初稿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

3、2016年5月27日下午17:00前:系统内完成终稿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