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 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期发布了《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详见附件),现将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 项目说明:

1、资助领域:无领域限制。

2、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直接经费。

3、资助内容:人员交流互访所需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根据双方协议,交流经费按“接待方”原则进行资助,即双方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为开展双边交流所需的出访国际旅费,以及接待对方国科学家来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4、项目执行期:2年(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 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人须是2017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2、 中比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和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FWO)递交项目申请,单方申请将不予受理。比方申请指南请见:http://www.fwo.be/en/fellowships-funding/international-collaboration/sci...

 

三、 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1、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2、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规定的限制。

 

四、上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于2016年4月21日前将申报意向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于2016年4月28日前登录http://isis.nsfc.gov.cn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

请申请者网上提交后,及时致电87331760或发送邮件至chenshy28@mail.sysu.edu.cn,告知科研院审核提交,谢谢!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
 
附件: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