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泰国国家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国家基金委日前发布了《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泰国国家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现将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泰国国家研究理事会(NRCT)于1992年10月29日签订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在联合资助多个合作交流项目和多次成功举办研讨会的基础上,双方自2015年起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推动两国科学进步。

 

二、2016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协商,2016年度NSFC和NRCT的合作领域是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申请代码为E0607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以上合作领域的具体方向填写申请代码,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被初筛。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6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16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6年该合作领域的资助数量为3项以内,NSFC向中方科学家提供每项300万元以内的资助经费(含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NRCT向泰国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三、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二)泰方合作者应符合NRCT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RCT提交申请。

  (三)中泰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规定

  本项目按照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管理。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

  (二)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限制。

  (三)正在承担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上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申请人请在2016年2月9日前把申报意愿发至chenh96@mail.sysu.edu.cn,于2016年2月17日前登录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打印签字后交学院科研工作室。

    请申请者网上提交后,及时致电87331760或发送邮件至chenshy28@mail.sysu.edu.cn,告知科研院审核提交,谢谢!   

      

        联 系 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联系邮箱:chenh96@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

 

附件: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泰国国家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