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国家基金委日前发布了《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现将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其申请与受理、评审与批准、实施与管理和结题均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一)资助领域:本项目资助由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科研人员联合提出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计划,重点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医学科学、管理科学。本项目应正确选择自然科学基金委学科申请代码。

   (二)资助年限与资助强度:本项目的资助年限为4年,申请资助强度上限为85万元人民币/项(直接费用)。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为23项左右。资助经费应执行国家及自然科学基金会关于项目资助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评审程序:申请人提交撰写完整的申请书;双方资助机构进行各自评审,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联合评审会,最终发布评审结果。

 

二、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应正式受聘于内地依托单位,且聘任期应覆盖申请项目执行期;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的负责人。

   (二)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本项目。

   (三)内地和香港以外地区的科技人员可以作为内地或香港一方项目组成员申请本项目。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应遵守《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关于限项申请的有关规定。请特别注意以下说明: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限制。

 

四、上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申请人请在2016年1月19日前把申报意愿发至chenh96@mail.sysu.edu.cn,于2016年1月28日前登录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打印签字后交学院科研工作室。

    请申请者网上提交后,及时致电87331760或发送邮件至chenshy28@mail.sysu.edu.cn,告知科研院审核提交,谢谢!   

      

        联 系 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联系邮箱:chenh96@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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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