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国家基金委日前发布了《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详见附件),现将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中德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3.德方合作者应符合DFG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DFG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4.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二、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需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限制。
3.正在承担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本项目。
4.《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上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意向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于2016年3月25日前登录http://isis.nsfc.gov.cn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
请申请者网上提交后,及时致电87331760或发送邮件至chenshy28@mail.sysu.edu.cn,告知科研院审核提交,谢谢!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
附件: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6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