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期发布了《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详见附件),现将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助领域:
2016年NSFC和PSF的合作领域为地球科学(Earth Sciences)、工程与材料科学(Engineering & Material Sciences)、农业与生物科技(Agriculture & Biotechnology)。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6年批准项目的执行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6年计划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量为7项,NSFC对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PSF向巴方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四、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二)巴方合作者应符合P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PSF提交申请。
(三)中巴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优势互补。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五、限项规定:
本项目按照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管理。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
(二)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限制。
(三)正在承担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六、上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于2016年3月23日前将申报意向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于2016年4月4日前登录http://isis.nsfc.gov.cn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
请申请者网上提交后,及时致电87331760或发送邮件至chenshy28@mail.sysu.edu.cn,告知科研院审核提交,谢谢!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
附件: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6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