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山大学临床医学研究5010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根据《中山大学临床医学研究5010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择优立项,动态管理”原则,科学研究院将于2016年1月上旬启动本年度5010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其中5010计划临床研究常规项目与我院相关,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信息:
1、资助对象:我校在编在岗从事临床研究的人员。
2、组织方式: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3、研究期限: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可以少于10年)。研究病例入组的完成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4、资助经费:经费预算按照每年20万(学校10万,单位配套10万),不足部分自行解决。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申报该项目:
1、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目前承担5010项目的负责人;
三、评审程序:
评审分为四个环节,第一轮会议评审,淘汰60%左右;第二轮同行通讯评审(针对科学问题进行评审),不设淘汰率;第三轮统计专家评审(只提统计学意见),不淘汰;通过会议评审的申请人,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书,参加第四轮会议答辩。
四、申报要求:
1、请认真阅读《中山大学临床医学研究5010计划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和《5010计划项目立项评审指标体系》(附件2),并填写《中山大学5010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
2、申请人请于2015年12月28日前将填写完成的《中山大学5010计划项目申请书》和相关的附件材料(如:知情同意书、CRF表、不良事件报告表、多中心合作协议、统计学专家合作协议书、自筹资金承诺函、5篇与课题关系密切的参考文献等)一式七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并将申报书及附件、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
附件:
附件1:《中山大学临床医学研究5010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5010计划项目立项评审指标体系》
附件3:《中山大学临床医学研究5010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4:《中山大学临床医学研究5010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