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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仪器设备和家具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中山大学仪器设备和家具类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人:陈穗君
发布日期:2018-08-06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新修订的《中山大学仪器设备和家具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中山大学仪器设备和家具类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实施细则》均经中山大学 2018 年第 14 次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大家下载附件阅知,并遵照执行。
附件:
1、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仪器设备和家具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山大学仪器设备
和家具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仪器设备和家具类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