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广东省“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海洋局(以下简称“国家两部门”)关于“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以下简称“创新发展”)的相关要求,做好“十三五”创新发展工作顶层设计和项目储备工作,依据国家两部门《“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发展思路(初稿)》,结合广东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需求和工作实际(粤海渔函〔2015〕719号),经研究,拟开展“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项目需求征集工作,此次项目需求征集是为下一步开展项目正式申报进行摸底,是我省做好创新发展顶层设计和项目储备的重要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需求应符合我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发展规划,符合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重点领域范畴,不得超范围、超领域申报。项目周期不超过3年。
2、项目必须具备较强的可行性,并已基本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立项、土地、环评、建设等)。
3、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工商注册时间满两周年以上。必须具备项目实施相应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
4、产业孵化聚集类项目主要以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单位为申报主体,重点支持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发展。
二、材料要求及上报时间:
请有意申报者于2015年10月9日上午10:00前将项目需求信息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电子版文件命名请统一为:“项目类别—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