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FC-辽宁联合基金2015年度项目指南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国家基金委日前发布了《NSFC-辽宁联合基金2015年度项目指南》(具体详见附件),现将有关申报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宗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辽宁省人民政府自2015年至2019年共同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以下简称NSFC-辽宁联合基金),旨在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科技资源投入基础研究,进一步吸引、培养和集聚一批一流的科技人才,重点解决辽宁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和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全面提升辽宁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老工业基地振兴。
二、实施原则:
NSFC-辽宁联合基金面向全国,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请,有关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本联合基金鼓励申请人与辽宁省内依托单位开展合作研究。对于合作申请的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有关问题。
三、申请人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四、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处于评审阶段(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本联合基金项目。
五、上报时间:
申请者需登录国家基金委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进行网上申报,已有用户名及密码的老师请直接登录系统填报,尚未有用户名及密码的老师请将姓名、职称及邮箱信息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以便创建账号。
请拟申请者于2015年9月13日前将申报意向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于2015年9月22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并由依托单位确认,同时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谢谢!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
附件:国家基金委《NSFC-辽宁联合基金2015年度项目指南》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