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征集2015年广州市科普项目申报单位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市科创委发布了关于补充征集2015年广州市科普项目申报单位的通知,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申报内容及申报单位要求:


1、科普品牌活动:


(1)珠江科学大讲堂系列创作:
  对2014年以前已经开展的珠江科学大讲堂内容进行再创作,出版适合成年人和青少年不同群体的家庭套装共2本书,计划印制5000册。作品已完成项目内容的60%以上,必须提供作品初稿目录和样章。市科技创新委拥有将作品用于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的优先使用权。计划支持经费35万元。
申报单位:具备图书出版资质,具有创作、出版科普图书的经验,创作团队应由与作品相关领域的科技人员组成。


(2)2015年珠江科学大讲堂组织策划工作:
  计划策划6期专题活动,每期在广州地区主流媒体进行半个版面以上的专题报道,并现场录制视频资料。计划支持经费30万元。
申报单位:为往年珠江科学大讲堂的承办单位,具有组织策划大型活动的经验,与国内外的科技专家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2、科普展品研制:


(1)“科技小屋”互动体验式科普展品的研制与开发:
  支持广州地区具有科普展品研制能力的单位,围绕广州特色科普基地及特色产业发展研制开发互动科普展品,其开发的展品将作为科普基地进学校、进社区和进农村系列活动的主题展品进行科普宣传。计划支持经费65万元。
申报单位:具有科普展品研制、开发和展示能力,与广州科普基地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承办广州市大型科普活动的基础与经验。


(2)广州科学馆优秀科普展品征集活动:
  为支持广州科学馆建设,充分吸纳国内各地优秀展品展项设计方案,完善广州科学馆展示内容,将根据广州科学馆展教大纲的内容,组织开展面向国内各地的优秀科普展品展项方案征集活动,征集与各主题展厅相应的展品展项及标志性展项方案,以筛选一批具有知识性、趣味性、特色性和互动性的展品展项入选广州科学馆展示。应提供展品展项的具体信息(科学内容、观众体验、操作说明、技术描述等)、原理图、结构图及彩色三维效果图或三维草图等,并说明该展项是否已在其它科普场馆使用,展示效果如何。计划支持经费为40万元。
申报单位:具有相应大型科普类活动组织策划和实施能力,有市级以上科技类场馆的筹建经验或科技类场馆科普展示内容研究经验。


3、科普宣传与科普读本编写:


(1)科普条例宣贯活动:
  广泛宣传修订后的《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编写宣传资料,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计划支持经费为25万元。
申报单位:具备市级以上继续教育基地资质,具有组织策划广州地方性科技创新法规的宣贯工作的基础与经验,了解广州市科普工作情况。


(2)科技政策传播及科普专题宣传:
  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政策及全市大型科普活动情况,通过赠送科技类报纸,宣传科技创新先进经验和做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计划支持经费为48万元。
申报单位: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宣传工作的报业单位,与广州市科技创新负责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15年科普专项计划已经支持的报业单位不再申报。


(3)科技创新专题系列宣传:
  1家主流媒体着重围绕我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1+9)、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科技金融结合、科技成果转化等重点工作,以开设专题、专栏、主页面等方式,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政策的知晓率和到达度,着力提升城市品牌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依托广州地区主流媒体及其网站创办科技创新周刊(每周一刊,全年共52期)和创新宣传专栏(每天宣传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报道不少于10条),项目实施期2年,计划支持经费为60万元。
申报单位:与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建立起良好的宣传合作关系,并长期关注我市科技创新宣传的广州地区宣传媒介。2015年科普专项计划已经支持的报业单位不再申报。


(4)广州公民科学素质读本(家庭套装):
  与广州市科技进步基金会合作,编写出版广州公民科学素质读本家庭套装2本,科普对象分别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内容涵盖天文、地理、历史、生物、理化、医学、广东特色人文地理等。计划支持经费为32万元,其中广州市科技进步基金会资助20万元,市科技创新委支持经费12万元。
申报单位:有组织科普作家参与编写的能力,组织编写出版过系列科普丛书,与出版单位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的单位。


二、其他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除以上申报要求外,项目申报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广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和企事业单位;2.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3.承担广州市科普专项项目不按期办理结题手续或申请延期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请本年度科普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是指任务书或协议书中的承担单位;承担单位为高等院校的,是指其下属学院或下属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为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与所申报科普项目相关的工作,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丰富的工作经验。


三、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请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
http://www.gzsi.gov.cn/login.html)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和申报流程参照附件《关于发布2016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穗科创字〔2015〕52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