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东省第三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医科处通知,现转发下达《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广东省第三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严谨的科学精神、扎实的专业知识、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二)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具备丰富处置经验,或在应急管理领域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在省内外同行中有较高声望。

(三)热爱应急管理事业,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具有社会公信力。

(四)服从安排,保障参加相关活动。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在65岁以下(两院院士、特殊专才年龄不限,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可放宽至70岁)。

 

二、推荐方式:

专家推荐以自愿为原则。请于2015年3月11日前将《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登记表》(附件3)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广东省第三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