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
        接教育部文件通知, 2009年度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说明
本项目由教育部设立,专门资助聘请外籍教师来华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教学任务。该项目所提供的经费是用于补贴所聘请的外籍教师的交通、生活及工资等方面的费用。
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是指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课题以及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高新技术开发应用、产学研结合的项目。
二、      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填写“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申请清单”一份(附件一) 及“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附件二)(附件均通过以下路径下载:中山大学主页→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国专家→相关下载)
2、申请书中有关“原项目”的情况,必须提交原批准项目文件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3、上述所有申报材料除提交纸质文件外,也须提供电子文档至 fanlx@mail.sysu.edu.cn(电子文件夹统一名称为:XX学院XX人-项目名称)。
4、凡获得教育部资助的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予以配套经费支持;凡通过校内评审申报该项目未获资助者,将自动转为我校校级重点项目,并予以适当经费支持。按教育部要求,凡通过校内评审报教育部的项目,每个项目须交纳项目评审费(含评估费)共计人民币500元,该笔费用将在教育部下达项目经费时一并扣除。
5、申报项目的数量不限(已获资助的项目请不要重复申报)。根据历年的经验,申报经费额度勿超过人民币5万元。
6、申报截止时间: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请于2008年4月21日前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范凌霄
联系电话:87330567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0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