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医学院关于开展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相关研究生及导师:
学校已启动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我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12名,硕士15名(含类专业1名)。博士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申请资格
除一年级研究生、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我校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参评年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
3.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及格。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1.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2.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3.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医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为:学生本人自主申报,学院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下载)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具体评审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10月16日前申请人将材料交办公楼后座214室中山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审核、整理。
10月18日(周五)前,学院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并将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同时在网上进行公示。
11月1日(周五)17:30前,学校将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通过的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研究生本人填写的《中山大学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成绩单须有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签章)、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另外请根据申请类型,填写附件三/四/五的附件推荐信息表电子版,发到zdykyjs@163.com。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