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2013年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已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博士招生工作已经开始,我院的博士招生对象包括公开招考生、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等。

二、 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复试要求

一、2013年我校医科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外语50分,业务课(一、二)55分,总分180分。各单位请依照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线生源情况等所安排的公开招考名额通知相应上线考生参加复试。

各单位需根据学校要求认真做好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和招生导师在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同时,要注重对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及综合素质的考查,择优进行录取。对所有参加过复试的考生,均须认真填报《中山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博士复试工作在5月10日前完成。

四、导师的配套投入

根据学校博士招生规定,要求导师必须一次性提供拟录取新生三年的配套经费后才能进行录取考生,由于扣费系统与招生系统已经捆绑操作,请计划招收博士(含硕博连读、直博生、公开召考)的导师,在5月12日前下载表格(见附表1)并填写科研项目经费本号码交到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或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zhujh@mail.sysu.edu.cn)。优生优培计划的配套经费将分年度于每年的9月份划扣。

五、调剂录取

(一)合格生源不足的导师,可以在同一专业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属于校内不同招生院系之间的考生调剂,由调出与调入院系双方共同办理考生报考档案的移交手续。并由调入院系将《中山大学2013校内不同院系相同专业之间调剂博士考生情况表》,送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再安排复试录取。

(二)不同专业之间的考生原则上不予调剂录取。确因学科交叉或学科融合需要的,要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并须由拟接收的导师提供调剂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专业背景以及硕士论文研究课题与拟接收导师所从事课题研究的关联度、报考导师与拟接收导师所从事的研究的关联度等材料,并填写《中山大学2013年不同专业之间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附表5),报送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组织的专家组审查同意后,方可调剂录取。

(三)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在5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交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得调剂录取报考其他高校的博士生。
六、专业特优生的破格复试、录取

      对初试外语成绩略低于我校复试基本要求,但其他各门业务课成绩及总成绩均达到复试要求,且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突出、科研成果显著、在本学科公认的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第一、第二获奖者或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非自筹)主持人,可由拟接收的博士生导师提出破格申请,经我校3名本专业的教授(其中一名应是报考导师)推荐,各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可进行破格复试。

申请破格的考生,需在5月3日将资料提交,逾期不再办理。

 

                                             中山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