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转博士研究生导师配套经费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位博士研究生导师:

        根据中大研院〔2007〕7号文《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的精神,为做好2008级博士研究生第三学年度、2009级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度导师配套经费的划转工作,请导师提供配套投入经费的科研项目账号供进行经费划扣。
        请导师在12月10日之前下载填写好《中山医学院2008、2009级博士培养配套经费登记表》表格,并确保所提供的经费科研项目账号有足够的余额,然后打印签字交到办公楼后座214研究生教育工作室。联系电话:87331459

 
 
 
中山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