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中山大学互联网网站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根据《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 年中山大学互联网网站备案工作的通知》,如各系(教研室)、所、中心有开设对外互联网网站须在5 月15日前提交备案材料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并于 5月29日前完成备案手续。对5月29 日前未能完成备案手续的网站,学校将强制断开互联网连接。互联网网站的备案流程请按照《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 年中山大学互联网网站备案工作的通知》办理。

        附件:《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 年中山大学互联网网站备案工作的通知》
 

中山医学院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