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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广东省教育厅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3-04-15
各系(教研室)、中心:
接医科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日前公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广东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适合我校医科老师申报的项目类别只有科技创新项目,现将有关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额申报:
学院限推荐1项,拟申报者请于4月17日前告知学院科研工作室,以便遴选后择优上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面向全省本科以上普通高校在编在岗教师和科研工作者,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申请项目要求研究内容紧跟科技前沿热点,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需要,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3、已获得国家或省科技项目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请人如有在研的教育厅科研项目,不得再申请新的项目。
4、申报项目经评审确定立项资助的,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8万元的资助经费,项目所在高校须给予不少于1:1的经费配套。部属高校立项经费资助额度为省属高校的一半,项目所需其余经费请所在学校配套解决。
5、科技创新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