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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大研究生院关于开始接受“中山大学博士生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申请的通知(2008年秋季)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8-10-1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动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促进我校与国外著名高校与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提 高我校博士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促进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我校设立了“中 山大学博士生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从2006年6月启动,计划每年支持30名优秀博士生到国外著名高校与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研究,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项目(2008年秋季)现开始接受申请。
项目资助对象为我校基础学科和高新技术学科领域中,学习优秀、研究能力突出的非在职全日制(非定向或自筹经费)一、二年级博士生(一般为进入第二、三学期学 习的博士生或进入博士生阶段第一、二、三学期学习的硕博连读生),资助他们在学期间到海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合作研究。二期“985”工程的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学校重点发展学科的博士生优先给予资助。申请本项目资助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优良;
2.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
3.已具备良好科学素养,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工作主动性,或前期已有明显的科研成果;
4.研究内容须以我校科研工作为主,并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研究计划切实可行,可望获得创新性成果;
5.国外合作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申请人的导师已与外方导师建立科研合作关系,已取得部分外方资助者可优先考虑;
6.未获得过本项目资助;
7.正在执行其他校级以上资助项目者不得申请本项目。
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最高6,000美元,实际资助金额按实际在外时间核定,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详情请查阅《中 山大学博士生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者须填写《中 山大学博士生国际合作项目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同时需有导师及对申请人较为了解的两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由导师、专家手写并密封后提交)。
本次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26日。
研究生院培养处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