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下半年论文答辩以及学位授予工作特别提示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中心、教研室:

2008年下半年论文答辩工作与往年要求不同,论文答辩人员除了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外,还必须同时在校务管理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并提请导师在系统内签署意见

根据学校工作进度安排,1010日前参加答辩人员提出申请1020日前各学院进行答辩资格审查,请参加下半年论文答辩的人员及时在学校系统内完成答辩申请。

请各单位研究生秘书通知参加下半年论文答辩的人员尽快完成网上申请,并上报各学科论文评阅专家信息以及答辩委员名单。

   特此通知。

 

 

  中山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

200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