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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08年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工本费收取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8-05-26
各位研究生: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征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广州市公安局关于户口迁移证收费的有关规定,现就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工本费收取工作通知如下:
我省的毕业生报到证工本费定价为6元/份,户口迁移证工本费定价为4元/份。毕业生(不包括升学的毕业生,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须交纳就业报到证工本费。户口属中大集体户的毕业生须交纳户口迁移证工本费。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都需要交纳报到证工本费和户口迁移证工本费。毕业生解除暂缓后,如户口迁往广州市内的毕业生,在户口所属校区的保卫部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时,凭报到证领回4元户口迁移证工本费。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需要交纳报到证工本费。
并于2008年6月20日前 由各专业负责人将毕业生报到证工本费和户口迁移证工本费统一收齐交到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室(旧研楼南310)。
中山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室
200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