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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评议的有关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7-11-30
各系、中心、教研室:
按学校研究生院有关学位工作规定:2007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下午5点,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有关论文答辩安排工作,务必在上述时间前完成答辩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答辩申请,答辩结束后请及时尽快组织研究生上报有关答辩材料。
对往届已答辩但因未能及时发表SCI文章而未获博士学位者,请于12月10日前提交有关发表SCI文章证明及“2007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人员评审表”(原件+25份复印件,双面打印)。
注:我院下半年学位评议会议时间拟安排在12月11日至14期间进行。
联系人:李颢
联系电话:87331459
中山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
200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