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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2年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2-02-23
各系(教研室)、中心:
根据教技发中心函[2012]13号文的要求,2012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类型
申报课题以基础性研究课题为主,分设博导类、新教师类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
二、申报对象
1、博导类课题: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其它职称类别不在受理范围)可以申请(已退休者不得申请),申请课题必须有博士生参加。
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指导博士生的教授可以同时承担两项博士点基金课题研究工作(包括参加研究的课题),但不得在同一年度内同时申请两项课题,已承担两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需等其中一项课题完成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2、新教师类课题:具有博士点基金申报资格的学校在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在1972年1月1日以后), 在本博士点上工作三年以内(含三年)(2009年1月1日以后),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凡获新教师基金资助者,不得再次申请。
3、优先发展领域课题:申请人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资助,并且获资助课题均已完成结题(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指导博士生的教授若有已结题的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并且目前只有一项博导类在研课题,仍可申报本课题)(已退休者不得申请),教育部严格执行超项制度,请务必遵守。
申请课题必须有博士生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