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

 

为做好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读项目指南,明晰申请要求

2012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 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 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3. 将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以及四川省凉山、甘孜和阿坝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列入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区域;

4.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项目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因此,凡是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面上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必需附相关证明(包括导师、学院或学校博管办的意见及承诺),否则不予受理!其中,师资博士后可以讲师身份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2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及相关类型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瞄准申请学科领域,确定申请项目类型,严格按要求撰写申请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提供《2012项目指南》及相关文件等查阅。

 

二、受理项目类别

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人除应重视《2012项目指南》中有关申请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类别、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外,还应严格遵守相关申请须知(附件1)和限项申请规定(附件2)以及针对近年来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注意事项,以避免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特别提醒:

1、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的推荐;在职研究生(不论职称)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须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2、项目组成员中任何一人违反限项规定,该项目都将被初筛而不能进入评审,且具有连锁受累的负作用。请申请人将“限项申请规定”告知所有项目组成员,要求所有成员都务必亲笔签名并填写其正确的身份证号码,落实确无超项;另要求凡参加校外单位申请项目的人员(尤其是高级职称者),须先到学院科研工作室登记入申请项目清单以备查超项,再申请加盖学校公章。凡违规申请人责任自负!

 

四、校内评议以及有关科学部重点项目立项领域与申请代码等要求

为提高大项目的申请质量,本次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请参加校内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