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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临床技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通过验收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2-11-23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十一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14号)文件精神,受教育部委托,广东省教育厅验收专家组一行5人,于11月21日到我校对临床技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实地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中心肖海鹏主任的工作汇报,查阅了有关档案资料,考察了示范中心运行管理情况,并进行了质询。专家组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评议中心通过“十一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验收。
专家组认为,我校临床技能中心得到学校的有力支持,经过多年建设,目前总体情况良好,软硬件条件不断改善,实验室环境优良、设备配置科学全面;中心依托学校的一系列的合理政策和有力措施,激发了临床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教师参与度广,实践教学能力高,优化了实践教学体系,更新了实践教学内容,在平面化和立体化教材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中心对学生的考核评价科学有效,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得到提高,学生在实践方面取得了一些高水平的、标志性的成果(包含一些国家级的成果);中心依托优良的条件开展了各种医学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活动,促进了社会服务的融合和良性互动,为中心的继续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扩大了中心的示范辐射作用。专家组还就进一步加大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积极性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出席验收会议的领导还有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温光浩处长,医学教务处王淑珍副处长,中山医学院陈省平副院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