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顺利通过国家卫计委实验活动资格复评审并获新的五年资质证书
近日,我校接到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通知,中山大学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顺利通过国家卫计委实验活动资格复评审,获得新一轮开展高致病性病原体实验活动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从2004年4月14日至2019年4月14日,可从事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 H1N1)流感、SARS冠状病毒,MERS冠状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和结核分枝杆菌的实验研究活动。
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实验活动资格复评审工作回顾:
2014年3月11~1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组织7名专家对中山大学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申请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进行了现场评估论证。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刘晓波副巡视员、广东省卫计委彭炜副主任、中山大学黎孟枫副校长、中山医学院陈琼珠副院长出席了首、末次评审会议。
中山大学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主任曾谷城副教授对五年来实验室的总体运行情况作了详细汇报,专家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考察了5年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现状,查看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与实验室日常管理运行资料,并对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项目操作人员进行面试和模拟操作考核。专家组经综合评估认为,中山大学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从2009年5月至2014年3月期间,对实验室硬件设施、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风险评估、标准操作规程、安全记录表单等进行持续改进和完善,实验室硬件条件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日常管理安全、规范、有效,实验人员具备开展相关实验活动的能力,为开展高致病性病原体学术研究和为国家与地区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平台。同时,专家组对实验室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文件、设施管理、人员管理方面提出了具体改建意见。
我校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针对专家组意见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结果报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审核。2014年4月底,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获得审核通过,正式获得新一轮高致病性病原体实验活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