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中山医学院管理人员的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校内公开招聘中山医学院行政秘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本部现有事业编制人员、行政经费聘用的合同聘用人员(原B系列人员)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行政秘书1名,其岗位职责如下:
(一)承担医科对外接待、统战工作(含专项工作);
(二)承担北校园党校工作;
(三)落实学校各类奖项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四)协助院领导落实教职工日常人事、计生管理工作;
(五)落实教职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中期考核、期满考核等工作;
(六)落实教职工出国培训、进修项目的推荐、申报和手续办理;
(七)承担人事工作文件、总结、报告等的起草工作。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勤政,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中英文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能力、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同等条件下,有人事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五)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发送至zsyrs@mail.sysu.edu.cn。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3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五)确定人选,按程序报批。
(六)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7331483
电子邮箱:zsyrs@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