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 中山大学关于简化师生跨校区办事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中大办〔2014〕3号

 


 

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 中山大学

关于简化师生跨校区办事程序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单位:

为践行群众路线,更好服务于广大师生员工,学校将在本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映较为普遍的各类跨校区办事手续进行简化,并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办理婚育证明等事项简化后的办理程序

序号

事项

适用范围

办理程序

负责

部门

负责部门联系方式

 

南校区

北校区

东校区

珠海校区

1

办理婚育证明

1、应届毕业生

2、在校生

学生提出申请—院系审核盖章—计生办(或校区党政办)审核盖章

人事处计生办

办理

地点

计划生育办公室

北校区计生办

东校区党政办

珠海校区党政办

联系

电话

彭波

84110895

谢坤灵87331221

林依霖

39332007

郑子飞0756-3668176

落款

印章

中山大学计划生育专用章(1)

中山大学计划生育专用章(2)

中山大学计划生育专用章(3)

中山大学计划生育专用章(4)

2

办理无犯罪证明

1、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在校生

2、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教职工

学 生/教工提出申请—院系审核盖章—校区保卫部门出具证明

保卫处

办理

地点

保卫处

综合科

北校区

保卫办

东校区

保卫办

珠海校区

保卫办

联系

电话

张艳霞  84111784

罗树春87333683

房宴宇39332223

韩静 0756-3668006

落款

印章

中山大学保卫处

中山大学广州北校区保卫(武装)工作办公室

中山大学广州东校区保卫(武装)工作办公室

中山大学广州珠海校区保卫(武装)工作办公室

3

借用户籍卡(办理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事宜)

1、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在校生

2、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教职工

学生凭学生证或校园卡—校区保卫部门办理。

保卫处

办理

地点

保卫处

综合科

北校区

保卫办

东校区

保卫办

珠海校区

保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