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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科技厅、中山大学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实验动物使用《整改通知书》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3-12-16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学院近日接到广东省科技厅和中山大学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实验动物使用的《整改通知书》,要求我院相关部门及人员在12月20日前对违规使用实验动物情况完成整改。广东省科技厅和中山大学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见附件,现予以转发,遵照执行。
长期以来,我院一直要求学院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规定开展实验活动,包括生物安全、实验动物管理等。鉴于广东省和学校对实验动物使用管理加强了监管,并不定期进行暗访检查,为应对此项工作,学院将组织人员对院内实验动物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违规情况,将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专此通知。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