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总务处:关于南北校区教学楼公共课室物业管理、电梯和南北校区住宅区物业管理秘书单位职能调整的温馨提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的相关决定,学校原由房地产管理处承担的南北校区教学楼公共课室物业管理、校内电梯维护管理工作业务、以及南北校区住宅区物业管理秘书单位职能划归总务处管理。
经房地产管理处与总务处协商,从2013年11月1日起,学校南北校区教学楼公共课室物业管理、校内电梯维护管理工作业务、以及南北校区住宅区物业管理秘书单位职能由总务处负责。
总务处办公地点在西南区486栋3楼(张弼士堂),总务处北校区后勤办办公地点在办公楼前座116-119室。
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1、南校区教学楼公共课室物业管理:陈柳婕,84113997;
2、南校区大楼电梯维护管理:马秀珍,84113997;
3、南校区西区物业管理秘书单位职能:许嘉茵,84115098;
4、北校区教学楼公共课室物业管理:宋穗斌,87331212;
5、北校区大楼电梯维护管理:席嘉宾,87331212;
6、北校区住宅区物业管理秘书单位职能:陈湛军,87331814。
谢谢合作。
总务处 、房地产管理处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