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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农业厅:关于请严格遵守国家动物疫情发布制度的函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0-03-29
各有关在粤大专院校、科研单位:
最近,广州白云区发生一起生猪口蹄疫疫情,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动物疫情发布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现将国家动物疫情报告和管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 根据《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所有动物疫情均由农业部或农业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对外公开或发布动物疫情相关信息。在农业部或其授权单位公布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动物疫情相关信息。
(二) 我厅已指定新闻发言人受农业部委托统一发布疫情的有关信息。
请贵单位通知相关教学、科研人员,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不要违法对外发布动物疫情情况,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