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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校区实验室生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2-11-15
各系(教研室)、研究所、中心:
为了规范和加强实验室生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防止环境污染,经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北校区后勤办反复调研、讨论,并在医学部安排下,拟从2012年11月15日起以北校区为试点,设置生物废弃物收集点(收集点位置见附件),规范开展实验室生物废弃物处置工作。
附件:
学院 |
楼宇名称 |
垃圾桶放置地点 |
中山医学院 |
医学科技综合楼 |
3、4、5、6、8、9、10、11、12、13、14、15楼中部阳台 |
何母楼 |
2、5、7、8、9、10、12、18楼梯间转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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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楼 |
2、3、4、5、7、8 楼洗手间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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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实验中心 |
动物中心一楼庭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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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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