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育苗工程)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

 

    根据粤教科[2009]58号文的要求,2009年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下称育苗工程项目)开始申报。为做好育苗工程项目申报,请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04]145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为在岗、正式青年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且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二)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约3万元。

(三)项目一般在2年内完成。

(四)自然科学类项目申请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11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含中级)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二、材料报送

  因该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学院只能限报1项。故请申报人于2009723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以用于院内评审。

   

联系人:范凌霄、陈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