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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0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9-12-16
校办〔2009〕61号
关于2010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10年寒假从2010年1月17日起至2月27日止。现将有关寒假工作安排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按校历安排放假。2010年2月27日、28日为学生注册时间,3月1日正式上课。
二、教师按校历安排休假。
三、党政管理人员、图书资料人员、工程实验技术人员及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师生放假期间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教学、科研和科技产业化工作提供正常的保障和服务工作。在此前提下,各单位可安排轮休,但必须保证不少于三分之一工作人员在岗。2月24日(星期三)全体回校上班。
四、合同工的假期按合同规定办理。
五、各附属单位的放假办法按原有规定执行。
六、校办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企业假日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