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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党政领导及院长助理分工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9-04-10
中山医〔2009〕21号
各系(教研室)、中心:
经研究决定,中山医学院党政领导及院长助理分工如下:
院长黎孟枫:主持全院行政工作,负责学科建设、人事、财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书记兼常务副院长夏丹: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干部、组织、纪检、计划生育、工会、教代会、离退休教职工工作,协助院长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副书记黄诚:负责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就业(含研究生、本科生)、本科招生及共青团工作;协助书记分管宣传、信访、政保(安全、保密)工作。
副院长刘先国:负责研究生教育、博士后管理和科研工作。
副院长吴忠道:负责全日制本科和长学制基础教学管理工作。
副院长李冠宏:负责科技开发、继续教育、后勤、安全保卫工作;协助院长分管财务管理工作。
副院长肖海鹏:负责全日制本科和长学制临床教学管理工作,协助院长分管校友工作。
副院长陈省平:负责行政、督办、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工作;协助院长分管学科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网络建设。
院长助理高国全:协助院领导开展学科建设与相关项目管理工作。
院长助理向秋玲:协助院领导开展学科建设与相关项目管理工作。
院长助理郭开华:协助院领导开展本科教学与相关项目管理工作。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二○○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