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和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工会小组: 
   
校工会于2004年至2008年多次组织教职工参加保期三年的
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 划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校工会将继续组织未参保的教职工参保,对07年已参保到期的教职工办理续保手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保障对象 
   
凡本校教职工,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的在职职工,B系列人员,身体健康,均可参加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二、 保障费保障金额及保障期限 
   
每份保障费为人民币80元,(省教育工会补贴新参加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本校工 会会员20/人)。每份保障费保障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每个被保障人参保份数统一为3份,即新参保的交220元,续保的交240元。保障期限每期为三年。于缴纳保障费并交 符合要求参保材料后的次日零时起,至保障期满日二十四时止。首次参保须执行180天 的免责期。 
三、 
 保障范围 
1
、 各种原发性癌症  2、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3、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 4、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5、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6、非典型肺炎
四、 
 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保障对象 
  
凡本校教职工,女性未满55周岁的在职职工,B系列人员,身体健康,均可参加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 
五、 保障费保障金额及保障期限 
  
每份保障费人民币50元,(每份保障费保障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每个被保障人参保份 数统一为3份,新参加的职工要交10元会员费,续保的不要,即新参保交160元,续保交 150元。保障期限每期为三年。于缴纳保障费并交齐符合要求参保材料后的次日零时起,至保障期满日二十四时止。首次参保须执行180天的免责期。 
六、 
 保障范围 
  1
、原发性乳腺癌 
   2、卵巢癌   3、宫体癌  4、宫颈癌 
七、办理 
   
教职工参保以自愿为原则。由各系(教研室)、中心工会小组长负责登记、收费。具体如下: 
1
、新参保和续保的名单要分开登记。表格见附件 
2
、各系(教研室)、中心的工会小组长请于2010329日前将参保名单及费用交满意。 
3
、在08年、09年已参保但未到期的,待保障期满后再续保。 
 
联系人:满意 
        联系电话:87333918 13560077007

 

中山医学院女工委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